【家庭关系处理】山西省消协发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费警示

中国消费者报太原讯(记者冯铁飞)近日,山西省消多地发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、协发行车消费充电导致重大火灾事故,布电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动自家庭关系处理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停放生命财产安全,2月28日,充电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,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使用电动自行车要注意4个方面,山西省消消除隐患,协发行车消费避免事故发生。布电

树牢消防意识。动自运动健身装备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,停放最好放在小区集中停放点及充电场所。充电不要停放在建筑物内公共门厅、警示疏散走道、山西省消楼梯间、户外探险装备安全出口处,更不要停放在室内。

科学、安全充电。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尽量在白天,一旦发生事故容易发现。充电按照说明书进行,不要过长时间充电,不要乱拉乱接电线、飞线充电。

杜绝违法改装。消费者要选择正规厂家产品,不要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和电池,要加强日常自查自检,电池、线路老化要即时更换。

遵纪守法。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明确要求,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违反规定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,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广大消费者发现违规行为,应积极主动拒绝制止,并向有关部门举报。

责任编辑:吕成海上一条:《热辣滚烫》掀起健身热潮 江苏省消保委发布避“坑”指南下一条:上海市消保委调查00后消费现象:重视性价比 更倾向国货品牌